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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发布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8-29 | 实施日期:2023-08-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 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海洋强省建设部署要求,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先行示范市,深耕海上牧场,打造"蓝色粮仓",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强调: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2月14日黄坤明书记在视察湛江时强调:做好水稻种植、热带作物生产、水产养殖三篇文章,积极发展海洋牧场。3月24日全市海洋牧场推进大会上,市主要领导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海洋牧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争创现代化海洋牧场先行示范市。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经充分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研究起草了《十五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总书记提出的"深耕海上牧场、建设'蓝色粮仓'"的战略部署,从水产种业、海洋装备、智慧渔业、耕海牧渔、要素保障等多方面共提出15项具体支持措施:

(一)支持水产种业提优做强

统筹运用省级种业振兴项目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水产良种类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政策,重点支持水产种业创新园、水产种质资源场等项目建设,单体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补助,通过该条措施推动我市南方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打造水产种业"硅谷"。

(二)支持深远海装备提档升级

统筹运用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广东省深远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重点加强对重力式网箱与桁架式平台的补助,其中重力式网箱补助不超过总造价的30%且根据网箱周长设置补助上限,桁架养殖装备不超过总造价的30%且根据包围水体设置补助上限,助力打造省级深远海养殖装备产业园。

(三)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运用省级资金对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进行补助,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近海渔船更新改造,近海、远洋捕捞渔船设备更新改造给予补助;支持县(市、区)申报省级渔港建设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夯实我市海洋牧场发展基础。

(四)支持精深加工、智慧渔业提质赋能

统筹运用省级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政策和中央预算内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政策,支持水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建设。运用省级工信部门技改政策支持海装制造企业的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和信息化更新改造。继续运用政府专项债支持湛江湾实验室建设渔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我市智慧渔业发展。

(五)支持产业融合发展提速进位

运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和增殖放流等政策,推动生态养殖和渔业资源养护。成功争取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1.2亿元分三年发展金鲳鱼产业集群。

(六)支持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一方面通过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提升海洋牧场市场主体科技创新水平。运用人社部门政策对海洋牧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安家居住等政策保障。另一方面,通过鼓励企业参加"粤贸全球"等系列活动,打造一批如"湛江金鲳""湛江对虾"等海产品知名区域公用品牌。

(七)支持海洋牧场要素保障提标扩面

针对海洋牧场用海难、用海贵问题,通过简化用海、降低海域使用金、简化环评手续等政策,给予用海保障。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养殖风险大等问题,通过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产业基金、政策性保险等措施解决痛点、难点。

三、主要亮点

(一)致力打通难点堵点

《十五条措施》起草过程中,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简化用海手续、降低海域征收标准、拓宽金融渠道等内容,疏通我市海洋牧场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堵点,为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充分保障可持续性

建设海洋牧场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为强化《十五条措施》连续性、稳定性、可行性,我们吸取运用国家、省"十四五"期间关于海洋牧场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持续可行。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十五条措施》政策事项全程代办服务,为海洋牧场主体提供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窗口服务。

四、实施期限

《十五条措施》试行期为3年,适用于全市海洋牧场建设主体。

💰 重点资金支持措施

📊 核心补助标准

1. 重力式网箱建设补助

• 规模达50个(含)标准箱以上:按总造价不超过30%补助

• 40米≤周长<60米:补助上限8万元

• 60米≤周长<90米:补助上限16万元

• 周长≥90米:补助上限24万元

2. 桁架类养殖装备补助

• 按总造价不超过30%补助

• 以1万立方米水体为起点,分九档建设规模

• 最高补助上限不超1000万元

3.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奖补

• 新增获批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奖补资金

📝 十五条具体措施

一、支持海洋牧场种业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南方水产种业基地,打造水产种业"硅谷"。对达到连片规模200亩以上、自主育成突破性新品种的新增省级水产种业创新园项目或新增获批的省级水产品(对虾、海水鱼等品种)育种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对当年新增的中央预算内水产良种类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

二、支持深远海养殖装备建设

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重点对在湛江市投资且在湛江市作业的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养殖装备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详见上述核心补助标准)。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深海养殖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三、支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支持整县创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对符合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进行奖补:

  • 有1处3000亩以上:奖补上限1000万元
  • 有2-4处每处2500亩以上:奖补上限2000万元
  • 有5-9处每处2000亩以上:奖补上限3000万元
  • 有10处以上每处2000亩以上:奖补上限6000万元

四、支持渔船升级改造

支持现有老旧、木质、水泥、钢质国库渔船升级改造,按渔船类型、船长进行分类分档补贴:

  • 船长<24米:按不超过更新改造相关费用的30%补助,资源友好型最高15万元,新材料最高40万元
  • 船长≥24米:按不超过更新改造相关费用的20%补助,资源友好型最高100万元,新材料最高200万元

五、支持渔港升级改造建设

  • 沿海中心渔港项目:5000万元财政补助
  • 升级改造为一级渔港:3000万元财政补助
  • 升级改造为沿海二级渔港:2000万元财政补助

六、支持水产品加工及物流建设

对获批的省级项目按照不超过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300万元。支持海洋牧场实施主体申报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对获批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核定投资的30%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七、支持海洋牧场智慧渔业发展

重点支持海洋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对符合省级技改政策条件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事后奖励方式,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支持湛江湾实验室建设渔业大数据中心,纳入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范围。

八、支持生态休闲渔业发展

把保护与修复渔业资源作为海洋牧场项目建设的根本任务,支持申报"养护型"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投入,投入年度资金不低于60万元。支持硇洲岛、特呈岛、仙裙岛、角头沙、东海岛等特色渔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纳入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范围。

九、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通过竞争遴选方式打造跨县海洋牧场产业集群,持续支持金鲳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资金按照6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分三年进行奖补,通过1:3的资金配套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十、支持渔业市场主体引进与培育

对新增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增水产养殖、种业、饲料、海洋装备制造、水产品加工、水产预制菜等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900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海洋牧场科技创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20万元补助
  • 新认定的海洋领域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万元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万元
  •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万元
  • 市级重点实验室:50万元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60万元

十二、支持海洋牧场人才引进与培育

支持建立海洋牧场研究院,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方式培育海洋牧场养殖、装备、加工等产业人才。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新、科研机构人才联合组建团队开展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对海洋牧场领域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按照国际领先、国内领先、省内领先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资助。

十三、支持海洋牧场金融保险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海洋牧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发适合海洋牧场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海洋牧场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海洋牧场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十四、支持海洋牧场用地用海保障

优化海域使用审批流程,保障海洋牧场用海需求。对海洋牧场项目用海,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海域使用指标。简化环评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十五、支持海洋牧场组织保障

成立湛江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建立海洋牧场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 政策亮点

1. 补助力度大

• 桁架类装备最高补助1000万元

• 国家级示范区奖补2000万元

• 产业集群三年奖补1.2亿元

2. 覆盖范围广

涵盖种业、装备、养殖、加工、物流、智慧渔业、休闲渔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全产业链

3. 先行示范意义

作为地方先行示范政策,为其他地区支持海洋牧场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发布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8月29日
资料来源: https://www.zhanjiang.gov.cn/gkmlpt/content/1/1799/post_1799297.html